一、本會『裝修履約保證』內容:「合約書、設計圖、估價單、裝修信託、協助驗收」;受理屋主(甲方)將室內設計裝修或裝潢工程,委託(乙方)承攬,雙方必須合意以本會(住宅消保會)所提供下載之『合約書』以保障雙方權利義務。
- 本會(住宅消保會)為『履約保證』機構。信託銀行並非本案保證機構,而係與本會簽訂信託契約,依約以信託專戶保管本案工程款,並依本會指示撥予乙方,對於甲、乙雙間之約定或紛爭,並無認定之責。
- 申請本『裝修履約保證』前,申請人甲、乙雙方需已閱讀知悉本申請書內容,並確實了解相關之權利義務。
- 申請『裝修履約保證』前,甲、乙雙方需共同確認除本案合約書及相關附件與備忘錄外,任何於申請『裝修履約保證』後之口頭約定均不生效,且確實了解相關之權利義務,本申請案始生效力。
- 本『裝修履約保證』申請案件之內容,不得牽涉建築物之違章及二 次施工,若有上述情事需提前主動告之,不得刻意隱瞞,以免施工過程遭主管機關查察。
- 甲、乙雙方為保障本案『裝修履約保證』之價金交易安全,約定工程價金悉數存入本會委託之(信託銀行)辦理信託管理專戶專款專用,以保障雙方權益。
- 本案若產生糾紛,涉及事件瞭解、事證判明、法律依據、雙方權益之利害關係、及 調處等事項,均有賴專業輔助審慎為之,請申訴人耐心等候,並請申請人尊重本會 處理流程,切勿任意干擾、指揮本會處理方式。
二、服務事業費
服務事業費:『裝修履約保證』費用如下
- 合約書審閱基本費用5,000 元起(依案件狀況另計)。
- 設計圖、估價單審閱基本費用8,000 元起(依案件狀況另計)。
- 裝修信託基本費用5,000 元起(依案件狀況另計)。
- 協助驗收基本費用18,000 元起(依案件狀況另計/車資依區域另計)。
支付費用方式可由本案當事人甲、乙雙方共同合意均攤或由申請人先行支付支付。
三、審閱
- 本會不涉及設計創意內容,只針對設計施工圖說明是否清楚,估價單內容數量與設計圖是否互相符合?若有不足之處建議補充圖說或數量修正,以保障雙方 簽定契約。
- 本會經受理申請後7-14個工作天內完成審閱,雙方可依據審閱內容做相關修正再簽定契約,以保障雙方權利義務。(請以書面紙本文件郵寄至本會)。
- 本會收到申請書後將與申請人聯繫通知繳費說明。並發文予申請人通知信託專戶帳號。本會於收到服務事業費後,始開啟『裝修履約保證』服務。若申請人中途終止服務則不得要求退款。
四、驗收
- 申請人以E-mail或通訊APP傳通知本會申請驗收,本會於受理協助驗收後七日內安排通知甲、乙雙方到場驗收,依據『合約書、設計圖、估價單』內容項目與該階段工程進度之現況核對,驗收完成後須由甲、乙雙方簽認後做為撥款指示依據。
- 本會以非侵入性方式 依據現況階段工程進度、管理、品質等,逐項記錄驗收,本會提供公正第三方之客觀意見予甲、乙雙方作為參考(專業技師需配戴識別證)。
- 設計圖之施工工法及建構材料,務必依內政部營建署所頒“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符 合建築及消防安全等相關法令之規定。
- 施工修繕期間若遇加減項工程,致與原『合約書、設計圖、估價單』等金額不符,雙方需以(備忘錄)簽認加減款項,做為『裝修消保會』指示信託銀行撥款總額加減之依據。
- 本申請案之工程內容若甲、乙雙方產生糾紛爭議無法達成共識,雙方須經(住宅消保會)調解或申請調查鑑定以快速調解雙方糾紛爭議,以確保雙方權益。
五、請款
- 本會僅依據本案「合約書、設計圖、估價單」既有附件及雙方所簽認之(備忘錄)履約,任何單一方約定及變更項目,均不列入本驗收請款內容。
- 依據本案件「合約書、設計圖、估價單」該階段施工進度,經(住宅消保會)現場驗收完成後於七日內發文通知信託銀行,依據『裝修消保會』指示書(載明應付金額、應入帳號)撥款至乙方帳戶或餘額退還甲方。
- 若結案前本會若未接獲雙方簽認之(備忘錄)之加減款項通知,則依據本案「合約書、設計圖、估價單」規定辦理撥款。於撥款後本申請案件視同結案,甲、乙雙方不得提出異議。(本案相關稅捐之扣繳,均由甲、乙雙方依約自理,非由本會或信託銀行負擔)。
- 若甲方未於階段期限內完成匯款,本會有權發文通知乙方停工,待甲方匯款後乙方再進場施工,其停工之日數不得計入工程期限,完工期限亦應順延,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六、終止『裝修履約保證』
- 本『裝修履約保證』若甲、乙雙方產生糾紛爭議,本會將介入處理,調解或鑑定以快速取得雙方共識或終止履約。
- 經本會認定乙方之工程品質有瑕疵且不為修補、或雖經修補仍不符品質、或有造 成甲方其它損害時,甲方可請求價值減損減少價金款項,減少之款項金額認定由本會認定之,甲、乙雙方均不得異議。
- 乙方因故無法完成委託時,本會將介入協助甲、乙雙方終止契約,並協助甲方就後續工程之委任第三方,以完成本案保障甲方之權益。原乙方己完工部份應由乙方負起承攬保固之責任不得異議,不得由後續協助完工之第三方承受。
- 經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本『裝修履約』,原甲方已匯至信託銀行之階段工程款,須經本會鑑定後依施工完成比例,分別匯至甲、乙雙方指定帳戶。或經由本會協助後續工程之委任第三方之指定帳戶。
七、為保障甲、乙雙方基於本『裝修履約保證』之權利,雙方同意本會受理本案所取得甲、乙雙方個人相關資料文件及本案件之合約書、設計圖、估價單等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予信託銀行執行信託目的之特定範圍內,本會得為蒐集、處理、利用及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