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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08 樓下促修漏水 惡鄰竟鑿洞「洩洪」 臥室天花板現窟窿 挨告判囚7月緩刑

2011年 06月18日 

【黃哲民、孫友廉╱新北報導】男子程智超在住家頂樓蓋違建被檢舉拆除,遷怒剛買樓下房子要裝潢的張姓女屋主,不惜在自宅地板鑿穿直徑45、50公分的2個大洞直通張家,故意引雨水滴落,並恐嚇張女「要給你們洩洪!」但挨告自知理虧賠償修復,法官昨依毀損等罪將程男判刑7月、緩刑3年,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

程男去年11月被起訴後,賠償張女20多萬元整修費用,另僱工填5樓自宅地板洞口,且賣掉房子。張女昨表示和對方已和解,雖一度很傷腦筋,但既有圓滿結果,對程男被判輕判重都沒意見,將找工人把4樓天花板這邊鋪平。 



2洞直徑50公分

判決指出,程智超(55歲)先前在新北市三重區一棟5層樓公寓的5樓自宅屋頂蓋違建,隔間成套房出租,經同棟住戶聯名檢舉被拆除。後來張女(48歲)前年7月購買程家正下方4樓房子,隨即碰到前年8月8日強颱莫拉克過境,因屋內天花板與牆面有滲水現象,經僱工檢修懷疑5樓屋內積水所致。

張女催促程男趕快修繕,以便裝潢後入住,程男卻嗆聲:「現在只是滴水,以後要給你們洩洪!」張女過幾天去看房子,驚見2個臥室天花板各冒出一個窟窿,直徑各約45公分與50公分,抬頭不但可從破洞看到樓上程家,其中一個窟窿更清楚看見程家天花板也有1個破洞,能看到屋外藍天。下雨時的景象,果如程男所稱雨水直接宣洩般「洩洪」。 

女嚇得不敢入住

張女嚇得不敢入住,在外租屋並提告。程男鬼扯稱配合政府,主動僱工在房子左側被認定是違建的位置鑿洞代表拆除,但檢方查出拆除隊根本沒通知程男要自行拆除,據此認定程男心存報復、找人出氣。 



違建遭拆除遷怒

程男出庭認罪,法官雖宣告緩刑,仍責備程男不敦親睦鄰,卻恐嚇與遷怒張女,並不足取。

張女獨自撫養3名子女,最大願望「就是擁有1個屬於自己的家」,初次購屋卻碰上麻煩事。她去年7月搬進新家,用圓木板遮掩天花板其中1個破洞保留證據,她昨開心說終於可以補平。記者無法聯繫程男,不知其回應。張女另告程家女兒假買賣把房子部分產權過戶給程男,涉偽造文書,法官指無實際損害,判無罪。 



遇惡鄰因應之道

冷氣滴水、住處環境髒亂惡臭、寵物亂便溺

.向當地縣市政府環保單位投訴

蓋違建影響大樓結構安全

.向當地縣市政府建管單位檢舉

使用電視音響或施工聲音過大、寵物狂吠,住戶吵鬧拒改善

.可請社區管委會勸導,或報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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