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定工程合約,工程無法完工已延遲,設計師不出面交由工務處理,工務答應要先處理的大門及遮雨棚,一再托延,要求屋主先支付尾款。
103-12-2 案件登入。 103-12-3 與屋主於簽約,當天也是此公司登記結束營業。 103-12-11 當天設計師未出席由工務代表,同意依會議協調之內容進行修膳。 103-01-12 設計師未依據調解內容完成修繕工作一再拖延,屋主準備先申請鑑定後再趕快找其他廠商來接續工程修繕,後再提出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