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第一次接觸裝修的新手來說,最害怕的莫過於滿心歡喜地開工,最後卻遇上工期延宕、施工瑕疵,甚至遇到「裝潢蟑螂」捲款潛逃。當溝通破裂時,許多人的第一直覺就是「我要告你!」。但你可能不知道,走法律訴訟其實是一條漫長且昂貴的道路。
別擔心,這篇文章整理了專業律師的建議,告訴你在走上法院之前,有一個更適合裝修新手的「秘密武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學會這一招,不僅能幫你省下大筆律師費,還能更快速地拿回你的血汗錢!
一、 為什麼律師不建議你直接打官司?
許多人以為提告是解決問題最快的方式,但現實往往比你想的更殘酷。律師點出了訴訟的三大痛點:
- 時間成本極高:一個審級的官司平均要打「一年兩個月」。這還不包括前期的準備時間,有時甚至過了一年才正式開庭。相比之下,調解通常要求在「四個月內」解決,效率高出許多。
- 燒錢又費力:打官司不僅要繳交裁判費,若涉及建築裝修專業,還需要支付昂貴的「鑑定費」。
- 撕破臉且公開個資:訴訟過程往往會激化雙方情緒,讓彼此像仇人一樣。而且訴訟紀錄是公開的,任何人都能查到;反之,調解過程是保密的,能保障雙方隱私。
二、 裝修糾紛的最佳解:什麼是 ADR?
所謂的 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就是「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簡單來說,就是不透過打官司,而是找公正的第三方來協調。
對於裝修新手,你可以選擇向以下單位申請調解:
- 住宅消保會(住保會)
- 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
- 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這些管道不僅地點彈性(不用一定要跑到法院),而且氣氛通常比法庭溫和,比較像是在「圓桌會議」上解決問題,而不是你死我活的對抗。

三、 調解比你想的更有用!三大「隱藏優勢」
很多新手擔心:「調解是不是只是搓湯圓?對方反悔怎麼辦?」律師特別解析了調解強大的法律效力:
1. 具有執行力:不用再告一次 這點最重要!如果在法院或經核定的調解成立,這份調解書就等同於法院判決。如果對方答應賠錢卻賴帳,你可以直接拿著調解書去聲請「強制執行」,查扣對方的財產、薪水或存款,完全不需要重新打官司。
2. 第三人參與:找不到人賠?找他家人 詐騙常遇到對方是沒錢的年輕人或是人頭戶。在調解過程中,可以更有彈性地讓「第三人」(例如對方的父母、保證人)加入協調。有時候對方家長為了不讓子女背上官司,會願意出面代為賠償,這是死板的法律訴訟較難做到的。
3. 講錯話沒關係:保密原則 在調解過程中,為了達成和解,你可能會說「好啦,我也有一點錯」。別擔心,萬一調解失敗真的要打官司,你在調解時說的話、讓步的條件,都不能成為法官審判時對你不利的證據。所以,在調解庭上你可以大膽地溝通。
四、 律師傳授!調解時的實戰策略
當你走進調解室時,律師建議掌握以下幾個原則,能提高拿到賠償的機率:
- 心態要務實,「包底」最重要:不要執著於「我要拿回全部的錢」。如果對方現在沒錢,承諾分期付款三年,那風險太大了。律師建議,寧可少拿一點(例如拿回一半或三分之一),但要求對方「現在、立刻」拿出現金。先拿回一部分資金止血,比抱著一張無法兌現的支票更有保障。
- 善用公權力查資產:如果有強制執行力了,你可以向法院聲請調查對方的財產清單(國稅局資料)和郵局帳戶,甚至直接扣押。
- 不出席會有後果:雖然調解較彈性,但如果無正當理由屢次不到場,法官是有權力處以罰鍰的。這也代表了調解機制並非兒戲。
五、總結
裝修是一件開心的人生大事,但身為新手,必須要有風險管理的意識。萬一真的不幸發生糾紛,請記得:「生氣不如爭氣,訴訟不如調解」。
比起耗時費日、兩敗俱傷的官司,善用 ADR 調解機制,不僅能省下高昂的費用,更能利用其彈性與強制執行力,快速解決問題,讓你早日回歸平靜的生活,把心力重新放回打造夢想家園上。
感謝 穩勝國際法律事務所 陳建文律師 的精闢解析,將艱澀的法律實務轉化為淺顯易懂的建議。同時也感謝 住宅消保會 致力於推動住居權益,提供大眾正確的裝修觀念與協助,並提倡裝修要用「住保履約」,價金先放在銀行信託專戶,分階段施工、階段驗收、階段付款,做好了再付錢,保障甲乙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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