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算瑕疵?台灣法律獨有的『凶宅』文化,內政部與法院怎麼判?

凶宅示意圖|翻攝自TVBS新聞網

買房是人生大事,但除了房價、地段,許多人最擔心的就是買到「凶宅」。在台灣,凶宅不僅涉及風水信仰,更是一個複雜的法律問題。到底什麼樣的房子算凶宅?如果賣方說「我不知道」就能免責嗎?有人從樓上跳樓,是樓上算凶宅還是樓下算?讓我們透過專業律師的觀點,深入了解這個台灣不動產特有的法律文化。


凶宅算是一種「瑕疵」嗎?

在法律上,凶宅到底是不是房屋的瑕疵?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住在凶宅裡心理壓力極大。陳建文律師指出,目前台灣法院的實務見解,普遍認定「凶宅」屬於「物的瑕疵」。雖然有極少數法官可能認為這不算瑕疵,但這是非常特別的例外。 簡單來說,如果你買到了凶宅,在法律上是可以主張房屋有瑕疵,進而要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的。

真實案例:鐵齒買家也遇到的科學無法解釋現象

陳建文律師分享了一個真實案例:一位原本沒有宗教信仰的當事人,買了一間房子後,生活開始出現異狀。

  • 失眠與異象: 入住後半夜經常睡不著,家裡的時鐘也開始不準,甚至會在奇怪的時間停住。
  • 莫名傷痕: 當事人起床後發現身上出現不明抓痕,而她本身並沒有飼養寵物或參與激烈運動。

這位當事人原本不信邪,直到覺得事態嚴重,向左鄰右舍打聽後,才驚覺自己買到了凶宅。這也凸顯了買房前「多方打聽」的重要性。

凶宅示意圖|翻攝自中時新聞網

賣方一句「我不知道」就能沒事嗎?

買到凶宅最麻煩的,往往是前屋主推託「我不知道」。 特別是如果房子已經轉手多次,或者賣方本身是投資客、仲介代售,他們可能會主張自己不清楚這房子的過去。雖然現在的不動產買賣說明書都強制要求記載是否為凶宅,但在實務上,若要告賣方「詐欺」,舉證難度相當高(需要證明對方是蓄意隱瞞)。這也是為什麼買房時不能只依賴屋主的說明,自己做功課更為重要。

凶宅的定義:跳樓輕生,哪一戶算凶宅?

根據內政部的函釋,凶宅的定義通常是指「發生非自然事故死亡」的場所。但爭議往往發生在細節認定上。

1. 從樓上跳到樓下,誰算凶宅? 如果不幸發生跳樓事件,是「起跳的樓層」算凶宅,還是「落地的樓層」算凶宅?

  • 目前認定: 發生地(起跳點)通常會被認定為凶宅,因為那是求死意念與行為的發生地。
  • 落地點: 如果掉在花園或中庭等「共有部分」,通常該區域不算凶宅;但若掉在二樓的露台(專有部分),該戶就有可能被認定為凶宅。

2. 騎樓、公共區域算不算? 如果事故發生在「騎樓」或是大樓的「公共區域」,因為這是大家走來走去的地方,屬於共有部分,通常不會被認定為凶宅。

但律師指出,若騎樓在權狀上被劃定為專有部分,且不幸在該處發生非自然身故,仍有被認定為凶宅的可能性。最終是否成立,將以法官針對個案的判決為主。


總結

「凶宅」的認定在台灣法律上主要看是否為「專有部分」。如果是專有部分發生非自然死亡,基本上就會被認定為凶宅;若是發生在共有部分,則較難成立。

買房時,除了詳細閱讀不動產說明書,建議大家最好也能向管理員、鄰居多聊聊,甚至查閱相關新聞資料,才能避免辛苦存錢卻買到讓自己住得心驚膽顫的房子。

感謝 穩勝國際法律事務所 陳建文律師 為我們帶來如此精闢的解析,將複雜的「凶宅」法律認定標準化為淺顯易懂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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