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可負擔住宅卡關 市價5折入住掀討論!中央憂物權與轉售爭議

封面照片|由 住傳媒 提供

桃園市政府力推全台首創的「可負擔住宅」政策,希望在社會住宅與市場購屋之外,提供民眾第三種居住選擇。不過,相關自治條例送交中央審查後,因涉及住宅法適用、長期居住權、信託管理及轉售機制等議題,引發中央與地方不同看法,制度能否順利上路仍有待進一步討論。

桃園市長張善政日前親自出席行政院會,爭取中央盡速核定《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市府表示,可負擔住宅並非一般商品住宅,而是透過特殊制度設計,讓符合資格的家庭以低於市場價格取得長期穩定居住空間,希望協助年輕家庭及婚育族群減輕居住壓力。

根據桃園市府規劃,可負擔住宅價格約為市場行情的5至6成,購屋人取得的是長期居住權,而非完整所有權。為避免住宅商品化及投機炒作,未來將透過信託管理、固定價格及限制交易等方式進行管控,維持住宅公益性質。

不過,中央對於制度設計仍抱持審慎態度。內政部指出,《住宅法》明定社會住宅以「只租不賣」為原則,而可負擔住宅介於社會住宅與一般自有住宅之間,未來若涉及轉售、融資、信託及物權管理等問題,可能衍生法律及行政執行上的爭議,因此仍需跨部會進一步研議制度可行性。

內政部也認為,相較於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政策,可負擔住宅能照顧的人數相對有限。以現行住宅政策來看,透過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等措施,可提供較大規模的居住支持,並透過住戶輪替機制讓更多家庭受惠。

社宅照片|翻攝網路

對此,桃園市政府強調,可負擔住宅與社會住宅並非競爭關係,而是居住政策的不同工具。市府認為,租屋、社會住宅與可負擔住宅可形成完整居住階梯,協助不同需求的家庭找到適合的居住方案。市府也指出,推動可負擔住宅並不會排擠社宅興建計畫,相關售屋收入甚至有機會回饋住宅政策運用,減輕政府長期財政負擔。

依據規劃,桃園市首波可望釋出107戶可負擔住宅,預計2030年前累積供給達1,000戶,未來則朝每年穩定提供500戶的目標推進。

房市專家分析,近年高房價持續壓縮青年與新婚家庭購屋能力,如何在社會住宅與自由市場之間建立新的居住模式,已成為各地方政府積極思考的課題。桃園提出的可負擔住宅概念,某種程度反映地方政府希望擴大居住政策工具箱,但相關制度若涉及居住權、物權保障及金融融資等議題,仍須建立明確法制基礎,才能兼顧居住正義與市場秩序。

外界認為,此次中央與地方針對可負擔住宅的討論,已不只是單一住宅政策之爭,更牽涉未來台灣住宅制度是否出現介於「租」與「買」之間的新模式。後續自治條例能否獲得中央支持,將成為觀察住宅政策發展的重要指標。

[ 原文網址:桃園推「可負擔住宅」卡關 市價5折入住有望?中央憂衍生物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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