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簽約金額約160萬,屋主付了 6成,因工期一直延宕,所以雙方協議終止合約不繼續施作,設計師同意退費,票期已到無法未兌現。
104-1-13 案件登入 104-1-15 通知雙方現場申訴調解。 104-1-22 雙方到場調解,達成協議,同意將退費款項開由公司票,設計師另外以個人再自行匯給屋主後結案。104-2-3 屋主來電,設計師未履行調解協議內容,且完全聯繫不上,屋主將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