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用鑑定費

扶助弱勢『待用鑑定費』(須經由律師代為申請,或經向本會申請調處)。

居住是人的基本權利,也是生命的普世價值,由行政院消保處公告的台灣第一個全國性專業型消費者保護團 台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 簡稱「住宅消保會」一直擔任著消費者最安心的後盾,因每個人的一生當中最大的消費就是:買房、裝修,而現今網路便利資訊錯亂,即使消費者自認做足了功課,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被媒體噱頭不實廣告所蒙蔽詐騙,弱勢者更是苦不堪言。當遇到糾紛,消費者不僅吃虧受害,更陷於金錢與時間的拉距戰,造成身心俱疲、舉債渡日,而夢想中美滿的家和畢生的積蓄都變成一場空!因這不是經常性的消費,所以平常更不會關心這個嚴重可怕的社會公共議題,然而這樣的社會案件新聞不斷發生,消費者卻求助無門。期待社會一起〝扶優助弱、公義為先〞推展『待用鑑定費』這項生命教育意義的普世價值。

 

待用鑑定費:
扶助完成證據保全鑑定,若無法取得損害賠償金則無須歸還。
若可取得損害賠償金額,須歸還再幫助下一位須要被幫助者。

專案申請,請mail至dqpa.survey@gmail.com社工將會與您聯繫,謝謝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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