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推動全國首創「可負擔住宅」政策,希望透過全新的住宅供給模式,協助年輕家庭以較低價格購屋。不過,相關自治條例雖已於今年5月經桃園市議會三讀通過,送交行政院核定後卻遲遲未獲准,引發中央與地方對政策可行性、法規適用及財務風險展開攻防,也讓這項被視為居住政策新模式的方案成為近期討論焦點。
桃園市長張善政日前表示,「可負擔住宅」定位介於社會住宅與一般商品住宅之間,目的是協助有居住需求、但又難以負擔高房價的年輕婚育家庭,以約市價五至六折取得永久居住權,回歸「房子是拿來住,不是拿來炒」的居住本質。
根據桃園市政府規劃,可負擔住宅總價將控制在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申請資格以25歲至45歲、設籍桃園滿一年、名下無自有住宅,且符合婚育家庭條件者為主。住宅採「封閉市場、限制轉售」機制,未來若有轉售需求,只能透過市府平台出售給符合資格的民眾,價格不得高於原購入價格;若無法順利出售,則由桃園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依原價買回,希望藉此降低投資炒作空間。
桃園市政府指出,這項政策並非由政府編列預算興建,而是透過都市計畫及都市更新審議機制,由建商以容積獎勵方式捐建住宅,再由政府提供符合資格民眾申購,因此市府認為,政策不涉及大量公共建設支出,也不存在「債留子孫」的問題。
然而,中央對此持較保留態度。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可負擔住宅屬於全新的住宅制度,並非單純透過《住宅法》即可規範,而是牽涉金融貸款、利率補貼、財產權、轉售限制及社會福利等多項制度設計,涉及內政部、財政部、金管會及衛福部等跨部會權責,因此行政院才決定延長審查時間,希望在法規與制度完整評估後,再提出整體政策方向。她也強調,中央必須兼顧政策長期永續性,不希望留下未來難以解決的制度及財務問題。
對於中央審查進度,桃園市政府則認為,自治條例送交行政院已近兩個月,但中央至今尚未與地方召開正式協調會議,希望行政院儘速安排討論,不要讓一項以居住需求為出發點的創新政策長期停留在審查階段。張善政也表示,市府已與行政院約定後續拜會說明,希望透過充分溝通,釐清中央疑慮,加速完成審查程序。
在等待自治條例核定期間,桃園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也同步規劃配套措施,近期已與金融機構討論專案房貸方案,初步方向包括房屋總價1,000萬元以下、最高貸款八成、最長30年期等,希望未來政策若正式上路,能降低青年家庭購屋門檻。
另一方面,這項政策也引發不同觀點。支持者認為,可負擔住宅有機會提供介於社會住宅與一般住宅之間的新選擇,有助於減輕青年購屋壓力;也有學者及媒體評論指出,若採永久持有且限制轉售模式,可能涉及信託制度設計、產權管理及資源分配公平性等問題,建議可進一步參考地上權住宅或國際可負擔住宅制度,完善整體配套後再推動。
可負擔住宅能否成為台灣居住政策的新方向,目前仍有待中央與地方持續協商。後續行政院審查結果、相關法規調整及配套制度是否逐步成形,不僅攸關桃園政策能否順利上路,也可能影響未來其他縣市推動居住政策的新模式。
住傳媒 新聞部/綜合報導
[ 原文網址:桃園「可負擔住宅」卡關!中央憂法規與財務風險 張善政籲別讓政策放進冰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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