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發生消費糾紛,簽訂合約是最重要的關鍵,在合約中把裝修項目、單位、數量、規格、材質等要求記載清楚,萬一發生裝修工程糾紛,這將是最有力的證據。
實務上常見發生糾紛的處理方式,略可分為「和解」、「調處」、「調解」及「訴訟」等方式,略述如下:
本會為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7條,依法陳報行政院消保處,於101年度起公告為全國性唯一專業型消費者保護團體,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8條受理消費者之住宅、室內設計裝修工程、建材、家具等或相關之糾紛申訴、調解消費爭議,及法院委託糾紛鑑定服務。
受理【消費者(屋主)、建商、房屋仲介、設計師、施工廠商】之間因住宅、裝修等所衍生之糾紛爭議。
在發生住宅、裝修裝潢糾紛時,我們要先想想如果上法院打官司,勞民傷財的耗費是否划得來?除了上法院,在國內法制上設有調解調處制度,就是可以解決糾紛爭議的優先選項。由其是須要專業才能處理的住宅、裝修糾紛,由公正第三方專業角度提出建議,更能照顧雙方權益並提高解決糾紛的方案可行性。
申請時請先加入網路會員。
糾紛諮詢:以電話、email、Line@、現場口頭諮詢。
申訴調處:本會受理申訴調處,聲請人需支付郵寄掛號費新台幣伍佰元整。
申請人提出申訴後,有下列各項事由之一者,本會得終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