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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01 行政院審議通過104-105年度消費者保護計畫

 行政院審議通過104-105年度消費者保護計畫(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日期:103-06-30



「104-105年度消費者保護計畫」業經行政院通過,該計畫新納入食品添加物加強管理、強化行動軟體及社群廣告對兒童權益之保護、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等當前重要及新興之消費者保護議題,將於未來兩年引導各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有效推動消費者保護業務。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為引導各主管機關落實消費者保護工作,自民國85年起,政府即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定期研訂年度消費者保護計畫,供各級主管機關據以研訂年度消費者保護方案,以訂定更具體的工作項目與時程,並加以執行。該處為研訂104-105年度消費者保護計畫,先參酌國內外消費者保護發展趨勢研訂計畫初稿,復邀請學者專家、消保團體、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共同研商後,研訂完成計畫草案並提報由行政院毛副院長主持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26次會議,經決議通過;業已送請各相關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據以研擬104-105年度消費者保護方案。



「104-105年度消費者保護計畫」內容分為10大實施要項、計57項具體措施(詳附件),除仍持續納入原有的商品服務查核與教育宣導等措施外,本次增修之重要具體項目包括:對食品添加物加強管理、強化行動軟體及社群廣告對兒童權益之保護、研議推動商品價格(或單價)查詢機制、加強電子商務交易安全、鼓勵企業對身心障礙者提供友善的諮詢等服務、協調及補助優良消保團體對重大消費事故提起團體訴訟、研議建立學校消費者教育推動平台及資源中心等。 為確保未來各項消費者保護工作能具體落實,行政院將定期及不定期督導考核各主管機關推動消費者保護業務之情形,並隨時檢討改進,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相關檔案 104-105年度消費者保護計畫.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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