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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15 公布室內停車場建管、消防、治安防護及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公布室內停車場建管、消防、治安防護及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日期:103-04-14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日前會同主管機關就台北市等8個縣市之20處室內停車場之建管、消防、治安防護及定型化契約20項目進行查核,發現只有5家停車場全部項目符合法規要求及行政指導。案經提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24次會議決議,請相關主管機關儘速就本次查核發現之不符合法規事項完成改善。 行政院消保處於103年2月間會同交通部、內政部營建署、消防署、警政署及地方政府交通、消防、建管、警政單位及消保官,針對台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基隆市、桃園縣及新竹市等8個縣市20家停車場之建管、消防、治安防護及定型化契約等20項目進行查核。本次查核,發現下列不合格情形(詳如附表): 一、 消防安全管理: 12家不合規定。其中室內消防栓設備有9家不符合規定;避難逃生設備有5家不合規定;警報設備4家不合規定。 二、建築物安全管理:7家不合規定。其中直通樓梯、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事項有6家不合規定;建物升降設備是否領許可證或過期事項有2家不合規定。 三、定型化契約:1家不符合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四、治安防護:9家不合行政指導規範。其中停車場之明顯處所未普設安全警鈴或故障有6家;監視錄影系統鏡頭設置的位置、角度、範圍及畫質未清晰有3家。 本次查核被列為不合格的項目,截至4月10日止複查情形如下:(一)消防管理部分:除新竹市體育場地下公有路外停車場、基隆市基隆東岸廣場外,其餘改善完畢。(二)建管部分:尚有5家未改善完畢。(三)定型化契約:1家未改善完畢。(四)治安防護部分:尚有6家未改善完畢。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停車的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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