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訴

申訴調處 說明

全臺唯⼀〝利益迴避及從業禁⽌〞之公正第三⽅,杜絕「球員兼裁判」社會亂象。
調處時間1.5⼩時起,讓住宅相關糾紛爭議不再求助無⾨。

為避免發⽣消費糾紛,簽訂合約是最重要的關鍵,在合約中把裝修項⽬、單位、數 量、規格、材質等要求記載清楚,萬⼀發⽣裝修⼯程糾紛,這將是最有⼒的證據。 發⽣糾紛的處理⽅式「和解」、「調解、調處」及「訴訟」等⽅式,略述如下:

  • 和解:當事⼈私下協商,宜先將問題整理清楚,再向承攬之公司協商,共同商討 解決問題的對策或途徑,並要求合理對價的賠償。
  • 第三⽅救濟:〝調處〞 住宅爭議內容複雜(90分鐘),係由調處委員就當事⼈間之爭議事項, 建議適當解決⽅案及後續妥善修補⽅式,從中調停排解,可向⾏政院消保處公告(專 業型消保團體)「住宅消保會」申請。

    〝調解〞(30分鐘),係由調解委員就當事⼈間之爭議事項,從中調停排解;可向當 地調解委員會或當地政府消費者服務中⼼申請。
  • 訴訟:當前述幾種⽅法都無法採⾏時,當事⼈最終處理糾紛的⽅式就是向法院提出 訴訟(俗稱打官司),經司法程序,使當事⼈得到⼀個可終結紛爭且能強制執⾏的判 決。不過⽬前我國訴訟制度係採「三級三審制」,動輒經年累⽉,不僅耗費時間⾦ 錢,縱獲勝訴,往往也得不償失,若獲敗訴損失更為慘重,因此,訴訟過程中如有協 商的機會,最好還是盡⼒尋求和解。

申訴項目

社團法人台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簡稱 DQPA 住宅消保會、『住保會』)成立於民國100年1月8日,為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7條,陳報行政院公告之全國性專業型消費者保護團體,依院臺消保字第1030148119號規定唯一〝利益迴避及從業禁止〞之公正第三方,杜絕球員兼裁判,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8條規定,已受理國內一萬件以上之住宅相關爭議,為新北市政府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及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調解委員會指定聘任,是國內重要之專業調處、全國法院囑託鑑定機構,深受政府與司法機構及律師等倚信,更可縮短訴訟時間及減少不必要訴訟。

受理【消費者(屋主)、建商、房屋仲介、設計師、施工廠商】之間因住宅、裝修等所衍生之糾紛爭議。

申訴調處說明

在發生住宅、裝修裝潢糾紛時,我們要先想想如果上法院打官司,勞民傷財的耗費是否划得來?除了上法院,在國內法制上設有調解調處制度,就是可以解決糾紛爭議的優先選項。由其是須要專業才能處理的住宅、裝修糾紛,由公正第三方專業角度提出建議,更能照顧雙方權益並提高解決糾紛的方案可行性。
申請時請先加入網路會員

  • 本調處制度為替發生住宅、裝修糾紛之雙方提供解決方法及達成協議,無法提供專業志工 到現場會勘。若申請人需本會專業志工到現場會勘時,請至本會網站申請【鑑識鑑定】服務, 鑑定服務事業費用另議。
  • 若依法起訴、告訴或自訴時請將本調處書附於書狀內。
  • 其他疑問請至本會網站【法律諮詢】提問,法律志工將為您解答。
本會不受理之案件
  • 非發生於國內地區之爭議者。(目前境外服務:中國大陸)
  • 爭議已進入法院訴訟程序者。
  • 申請人不能或不願遵守本會處理程序者。
  • 申請人之請求非法令所許而無正當理由者。
  • 申請人提供資料不全且無法供以證明其請求者,經通知限期補正而未補正者。
  • 申請人所提供資料經查明為偽造或變造者。
  • 申請人或被申訴者不通本國語言,且無適當之人得為通譯者。
申訴方式
處理時程
依本會處理申訴服務流程表之相關程序進行。
服務事業費

糾紛諮詢:以電話、email、Line@、現場口頭諮詢。
申訴調處:本會受理申訴調處,聲請人需支付場地租借費新台幣1,000元整。

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
  • 申請應由當事人本人為之,委託代理申訴者,請檢附當事人親簽之委託書。
  • 申請表格之填寫,以打字或手寫均可,手寫者務請力求工整,並親自簽名。
  • 務請清楚載明:申請人真實姓名、正確聯絡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及對造人之公司商號完整名稱(及負責人)、正確聯絡電話地址、統一編號等。
  • 事實經過之描述:請依申請書內容清楚記戴,寫明申請調解之請求,並檢附相關事證、單據資料影本。
其他注意事項
  • 消費爭議事件申訴之處理,涉及事件瞭解、事證判明、法律依據、雙方權益之利害 關係、及調處等事項,均有賴專業輔助審慎為之,請申訴人耐心等候,並請申請人 尊重本會處理流程,切勿任意干擾、指揮本會處理方式。
  • 當事人雙方不得以本會名義,向任一方施壓。
  • 申請人如已自行與企業經營者達成和解,請主動回報本會以利結案。
終止申訴事項

申請人提出申訴後,有下列各項事由之一者,本會得終止受理:

  • 經本會審核符合「本會不受理之案件」者。
  • 申請人利用本會名義任意向企業經營者要脅、施壓。
  • 申訴期間經兩次聯絡不到或無法聯絡,造成案件延宕超過兩週以上者。
  • 申請人撤回申訴。
  • 申請人於申訴過程中已失理性態度,經勸止而不聽從者。
申訴檢附文件
  • 委託書(代理當事人申請或出席調解用)。
  • 並檢附相關證證、單據資料影本附件。
糾紛申訴調處流程

申訴調處申請書

標記 * 為必填欄位. (若尚未確定欄位資料請填寫"後補",本會將協助查詢,待資料齊全後正式受理。)

申請人(已完全了解並同意申請服務說明所載事項)

屋主(甲方)

承攬業者(乙方)

工程說明

糾紛爭議內容投訴事由及訴求:(敬請勾選並詳細敘述)

【說明】

申訴人聲明以上所述確系屬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申訴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申訴服務說明所載事項。
申訴人並同意本會就以上所述之內容予以修正、摘要及使用本案提供之相關照片,做為社會教育宣導之用途。為尊重當事人之隱私,個人資料將予以保密。

檢附文件請下載親簽: 委託書(AA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