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發⽣消費糾紛,簽訂合約是最重要的關鍵,在合約中把裝修項⽬、單位、數 量、規格、材質等要求記載清楚,萬⼀發⽣裝修⼯程糾紛,這將是最有⼒的證據。 發⽣糾紛的處理⽅式「和解」、「調解、調處」及「訴訟」等⽅式,略述如下:
社團法人台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簡稱 DQPA 住宅消保會、『住保會』)成立於民國100年1月8日,為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7條,陳報行政院公告之全國性專業型消費者保護團體,依院臺消保字第1030148119號規定唯一〝利益迴避及從業禁止〞之公正第三方,杜絕球員兼裁判,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8條規定,已受理國內一萬件以上之住宅相關爭議,為新北市政府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及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調解委員會指定聘任,是國內重要之專業調處、全國法院囑託鑑定機構,深受政府與司法機構及律師等倚信,更可縮短訴訟時間及減少不必要訴訟。
受理【消費者(屋主)、建商、房屋仲介、設計師、施工廠商】之間因住宅、裝修等所衍生之糾紛爭議。
在發生住宅、裝修裝潢糾紛時,我們要先想想如果上法院打官司,勞民傷財的耗費是否划得來?除了上法院,在國內法制上設有調解調處制度,就是可以解決糾紛爭議的優先選項。由其是須要專業才能處理的住宅、裝修糾紛,由公正第三方專業角度提出建議,更能照顧雙方權益並提高解決糾紛的方案可行性。
申請時請先加入網路會員。
糾紛諮詢:以電話、email、Line@、現場口頭諮詢。
申訴調處:本會受理申訴調處,聲請人需支付場地租借費新台幣1,000元整。
申請人提出申訴後,有下列各項事由之一者,本會得終止受理: